对恶势力实践问题的实证分析及应对举措
刘东阳;石魏;李超峰;
摘要(Abstract):
黑恶势力严重危及我国政权稳定、经济发展、社会秩序以及公众权益,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应对之策具有必要性、及时性。但专项斗争立法及司法层面面临诸多诘问,主要表现在恶势力及"软暴力"认定标准模糊、裁判文书关于恶势力表述不一致等问题,对此,应从恶势力立法本意出发,结合立法、司法解释、审判实践,建立从形式认定到实质排除的认定标准,明确组织特征、行为特征、危害性特征的判定因素,并建立特殊情况的排除机制。对恶势力中"软暴力"的界定应结合行为次数、行为方式、组织性、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而定;裁判文书中关于恶势力的表述,应结合不同诉讼阶段、不同部门诉求区别对待。
关键词(KeyWords): 黑恶势力;“软暴力”;认定标准;裁判文书
基金项目(Foundation): 北京市市级课题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涉案财产处理实证研究》的阶段性成果(立项编号:BLS(2019)B017)
作者(Author): 刘东阳;石魏;李超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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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文献(References):
- [1]黄京平.恶势力及其软暴力犯罪探微[J].中国刑事法杂志,2018(3):66.
- [2]周川,张卿.审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的法律适用[J].人民司法,2019(14):16.
- [3]黄京平.软暴力的刑事法律意涵和刑事政策调控[J].新疆师范大学学报,2019(6):106.
- [4]丁国强.扫黑除恶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役[N].人民法院报,2018-02-01.
- [5]黄京平.恶势力及其软暴力犯罪探微[J].中国刑事法杂志,2018(3):66-67.
- [6]石魏,王杨.恶势力的准确认定[J].人民司法,2019(14):12.
- [7]卢建平.软暴力犯罪的现象、特征与惩治对策[J].中国刑事法杂志,2018(3):91-92.
- (1)2009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《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,正确理解和把握“打早打小”方针;2015年10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》明确规定,要正确把握“打早打小”与“打准打实”的关系。
- (1)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《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》对恶势力定义的表述使用诸如“经常纠集在一起”“为非作恶,欺压百姓”“多次”等用语,法律表述模糊,缺乏统一、可确定性的判定标准。
- (1)参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《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17条的相关规定。